关于做好j9九游会登录入口首页旧版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02      访问次数: 1313


年级

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学院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精准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据九游会官网登录首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现将本学部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j9九游会登录入口首页旧版全体在籍学生。

二、认定档次及所占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其困难程度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般困难三级。结合各班级实际情况进行认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0%,其中特殊困难学生所占比例不超过本学部总人数的5%。

三、认定程序和时间

(一)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机构

1.建立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成立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由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等担任成员,负责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并公示。

2.成立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

班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由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党员)、宿舍长和普通同学组成,设组长一名,小组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员配置时要考虑宿舍间的平衡,所选学生代表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人数不少于全班人数的30%。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公示

     我办将9月10日前将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及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名单盖章后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在学生工作处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

(二)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工作要求

各年级辅导员严格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向学生讲清困难认定工作的意义、程序和工作变化,做好诚信教育指导学生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力求做到精准认定

2.学生申请。

学生通过微信公众号“江苏学生资助”中的“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本人如实填报信息,并承诺所填写资料真实准确。已经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在线核验的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孤儿、特困救助供养等5类学生,无需上传证明材料。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学生,需在系统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准备好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证明材料:经扶贫部门盖章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证或扶贫部门系统截图,要能明确体现申请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证明材料: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证、近一年低保发放银行流水;

3)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证明材料: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证;

4)孤儿学生证明材料: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孤儿证;

5)优抚对象子女证明材料: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优抚证;

6)因公牺牲警察子女证明材料: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

7)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证明材料:经残联盖章确认的残疾证;

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材料: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照片;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的医院病历、缴费单等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

学生线上申请后向各年级提交纸质版《九游会官网登录首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根据《九游会官网登录首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学生填写信息及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或综合运用宿舍走访、个别谈话、电话访谈等有效方式逐一核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结合其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填写九游会官网登录首页班级评议评分表。辅导员根据《九游会官网登录首页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与学生谈话进行综合评分,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M)计算公式“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调整分数、确定困难等级。班级民主评议结束,初步提出本班级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

4.学部审核及公示。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全面审核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在征得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无异议后在尊重学生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我办将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如有异议,学生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答复仍有异议,可书面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经调查审核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可做出调整。

5.学院审批及公示。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将本学部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后报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最终确定认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6.认定时间:

94日前  各年级组织班级成立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确定组长人选小组名单于班级内公示3个工作日97日前提交我办

9月5日前  学生完成“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在线申请。

96日前  学生提交《九游会官网登录首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99日前  各年级完成班级评议初步提出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

    9月13日前 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议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9月18日前 完成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四、注意事项

(一)各年级认定过程中应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严禁透露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应及时去除信息。

(二)学院资助管理中心每学年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实地走访、电话、一卡通消费情况(消费次数及金额)等形式进行核实。各年级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到学生当中,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学习等方面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并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各年级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准确,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及措施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附件:

     附件1.九游会官网登录首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docx

    附件2.九游会官网登录首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3.九游会官网登录首页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docx

 附件4.九游会官网登录首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评分细则.docx

附件5.九游会官网登录首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谈话记录表.docx  

 附件6.九游会官网登录首页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xls

      附件7.九游会官网登录首页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统计表.xls

附件8.九游会官网登录首页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xls

附件9.九游会官网登录首页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档案.xls

 

j9九游会登录入口首页旧版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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